1、建筑物本体建筑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
2、物业公用设备、设施(如公用照明、中央空调的使用管理、维修、养护和更新。
3、物业区域内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管理、维修、养护与更新。
4、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包括商业网点等的维修、养护与管理。
5、环境卫生管理与服务。
6、安全管理与服务(如治安管理、消防管理和车辆道路安全管理等)。
7、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8、环境的美化与绿化管理,如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营造与管理。
9、供暖管理。
10、社区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