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大全> 列表
注册制新规实施细则原文
时间:2025-04-11 10:50:50
答案

答:不同情形处理:①领取批文的,继续发行;②通过审核的(可以选择继续批文程序,也可以申请注册制后去交易所申请审核、注册程序);③过了初审会的后续交易所上市委审核;④已经出具反馈意见并回复的同时平移相关审核成果(有的没有问询意见,有的还会有一轮或两轮)

•注册制后不符合新的财务指标要求的,可以新老划断,但是其他方面需要满足。

•全面实行注册制不仅涉及沪深交易所主板、新三板基础层和创新层,也涉及已实行注册制的科创板、创业板和北交所。

•规则发布(不是征求意见稿)十个工作日(不是十天)内,平移在审企业

•平移受理顺序不代表审核顺序,按照最初的受理时间

•中止审核的,继续中止,情形消除,继续审核;

•在审企业新规则要求报送工作底稿和验证版招股书,时限延长至本所受理申请文件后30个工作日内。

•科创板和创业板在审企业,规则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新规的专项说明和核查意见。

推荐
Copyright © 2025 规范百科网 |  琼ICP备2022020623号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