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办理特殊病种:
1、申请人准备材料: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病历复印件、检查报告复印件、出院小结复印件。
2、到当地县级以上医院的医保科或者医保办提出申请,需要提供上述材料。
二、审核程序:
1、当地县级以上医院的医保科或者医保办审核材料,确认申请者的身份和病情,确认病情符合特殊病种的条件,并出具审核意见。
2、审核意见报送省级医保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省级医保局会出具审核意见。
三、办理结果:
1、根据审核意见,由当地县级以上医院的医保科或者医保办办理特殊病种的资格审批手续,并出具病人的特殊病种证明书。
2、凭病人的特殊病种证明书,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医院的医保科或者医保办申领医保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