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院报销标准
一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为80%,起付标准为50元/次;
二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为75%,起付标准为100元/次;
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为60%,起付标准为300元/次;
2、门急诊报销标准
上海中小学生及婴幼儿门急诊报销的起付线标准为300元,其中在一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为70%,在二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为60%,在三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为50%。
注: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参加本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登记缴费后,医保报销待遇可以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