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一月份是能交医保的。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城乡居民医保覆盖的对象主要包括无其他基本医疗保障的本市户籍人员以及在本市就读的大中专学生。
已缴费至2022年12月份的连续参保人员在2023年3月31日前续保不影响2023年医保待遇,如在该期间内发生就诊行为,可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待参保缴费后提交相关材料至市民之家医保窗口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