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上征信的记录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消除的。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因此,如果民事纠纷已经被强制执行并且相关不良行为已经终止,那么该记录在5年后将被删除。请注意,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逃避法律责任或不履行义务,而是要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