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国时,旌德为孙吴所辖,属丹阳郡安吴县(县治在今泾县境内)。
- 隋开皇九年(589年),安吴县并入泾县。
- 唐武德三年(620年),设宣州总管府,再建安吴县,旌德地属之,县治在今三溪古城村。
- 唐武德八年,安吴县再归泾县。
- 唐天宝十一载(752年),析泾县西南14乡置太平县,旌德地遂属太平县。
- 唐宝应二年(763年)二月,析太平县东北境麻城等九乡之地置旌德县,仍属宣州所辖。
- 宋旌德县属江南路、江南东路宣州,乾道二年(1166年)属江南东路宁国府。
- 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旌德县属江浙行省江东建康道宁国路。
- 明洪武元年(1368年),旌德县属南京直隶宁国府,十三年(1380年)属京师直隶宁国府。
- 明永乐元年(1403年),属南京直隶宁国府。
- 清顺治二年(1645年),旌德县属江南布政使司宁国府,十八年(1661年)属江南左布政使司宁国府,康熙六年(1667年)属安徽布政使司宁国府。
- 民国元年(1912年)元月,废府留县,旌德县直属安徽省管辖。
- 1949年4月24日,旌德县城解放。同年5月13日,旌德县划属皖南行署徽州专区。
- 1952年8月7日,皖南行署撤销,旌德县属安徽省徽州专区。
- 1956年1月12日,随徽州专区并入芜湖专区。
- 1959年1月,旌德、绩溪二县合并办公,3月22日,国务院第86次会议决定将旌德并入绩溪县。
- 1961年4月1日,旌、绩二县分开办公,12月15日,国务院第114次会议决定复置旌德县,同年4月13日,徽、芜两专区分开,旌德县仍属徽州专区。
- 2001年1月1日,宣城撤地建市,旌德隶属宣城市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