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走司法途径的。校园语言霸凌其实就是语言暴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有权利人因受到他人侮辱、诽谤、谩骂等侵害自身名誉及人身权利的行为而受到损害的,有权要求被告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和支付赔礼。学生语言暴力属于侵害人身权利的行为,受害者可以经由法律途径要求被告履行民事义务,赔偿损失,维护自身权益。
另外,《教育法》规定,学校应当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禁止学生之间形成欺凌、暴力等行为。学校有义务依据自身管理职能,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学生之间的语言暴力行为,并对有违反规章制度的学生进行相应处理。所以,学生语言暴力能走法律途径,受害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者向学校申请维权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