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案流程如下:
1.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
2.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
3.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4.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
5.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6.赔付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