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津区灵活就业政策规定,扣款日期为每月的15日。因此,灵活就业者需要在每月15日前,通过平台或银行卡等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社保及其他费用。如果未按时缴纳,将会产生一定的滞纳金和罚款。因此,灵活就业者需要提前做好计划,确保在规定的日期内缴纳费用,以避免因此产生不必要的费用和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