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司法程序法的规定,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是两种不同的法律程序,彼此之间并无直接转换或转化的机制。一般情况下,一旦案件已经进入了民事诉讼程序并且得到法院受理,就不会直接改变为行政诉讼程序。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当民事纠纷事实与行政行为或行政权力之间有关联时,可能会涉及到民事案件与行政程序的互动。在这种情况下,涉案当事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以要求行政机关重新审查或裁决与民事争议相关的行政行为。
如果您面临特定的法律问题或纠纷,建议您咨询具有相关法律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律师,以获取针对您具体情况的法律建议和指导。律师将根据具体案情提供专业见解,并帮助您选择正确的诉讼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