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医院收入的来源有五点,(一)人员经费,包括编内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离退休人员经费、社会保障经费、住房公积金等。
其中财政供给的人员经费在财务核算时列入“财政补助收入”。
(二)医疗收入,包括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
(三)财政补助收入,除按规定由财政供给的人员经费外,还包括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公共卫生服务、人才培养等补助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包括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等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五)其他收入,包括社会捐赠、利息收入、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财产物资的盘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