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2、《居住地址证明》;
3、《购房合同》;
4、《房屋验收单》;
5、房屋所在地抵押物清单;
6、房屋所在地拟建房子竣工验收报告;
7、《房屋使用证书》;
二、申批流程:
1、申请人向所在乡镇房屋管理局提出申请;
2、房屋管理局收到材料后,经审查合格后,出具《房屋使用证书》;
3、房屋管理局将《房屋使用证书》、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交由该乡县房屋登记中心备案;
4、申请人根据《房屋使用证书》,向其他部门申请所需的相关业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