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做医疗损害鉴定提供的证护被鉴定人忽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提交书面申请:
可以向鉴定机构提交书面申请,要求鉴定人重新审查证据,并重新作出鉴定结论。
2. 申请复议:
如果鉴定人仍然忽视证据,可以向鉴定机构申请复议,要求重新进行鉴定。
3. 提起诉讼:
如果鉴定机构仍然不予理会,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进行鉴定。
原因:
医疗损害鉴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鉴定结果直接关系到医疗纠纷的处理和赔偿问题。
如果鉴定人忽视证据,将会对当事人的权益造成严重损害。
因此,当事人有权利采取上述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延伸:
在提供证据时,当事人应该尽可能提供充分、准确的证据,以便鉴定人作出正确的鉴定结论。
同时,当事人也应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