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市供电公司的规定,电费的交费方式是按照每月实际电量分成两个周期分别缴纳。具体来说,第一次缴费期为1日至15日,第二次缴费期为16日至月底。也就是说,每个月需要分别在月初和月中分别进行电费的缴纳。
这样的交费方式,有利于供电公司有效地控制欠费风险,同时也方便用户更好地管理自己的用电账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