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宁开办午托班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固定场所:午托班应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距离污染源(如旱厕、固定垃圾场等)至少25米以上。经营场所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也不得兼用于日常生活。此外,经营场所内不得有圈养、宰杀活禽畜类动物的区域1。
建筑安全:“小餐桌”应设在建筑物三层以下,且建筑物应符合结构安全要求。不得是工业厂房、地下室、仓储建筑或违法建筑。场地建筑面积应在100平方米以上,就餐场所面积应在50平方米以下,午托学生人均建筑面积应在4平方米以上1。
工作人员配备:根据午托学生人数,应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如果午托学生在25名以下,应至少配备2名工作人员;每增加10名学生,应相应增加1名工作人员1。
食品安全管理:午托班应按照“明厨亮灶”工作要求,安装监控设备并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电子监管平台对接,建设“阳光厨房”。食品处理区应为独立隔间,并设置专门的烹饪、餐用具清洗消毒功能间。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并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1。
教育资质:午托班教师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证或幼师资格证等教育资质。如果午托班还提供餐饮服务,还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234。
合法经营资质:午托班需要办理经营许可证和税务登记证。如果午托班还提供餐饮服务,还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此外,应当到开办地区教育局办理备案手续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