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政府的规定,男士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如下:
1. 必须是在上海市参加社会保险的男性职工。
2. 必须在用人单位中已经缴纳社会保险费满 12 个月,并且处于生育状态的妇女。
3. 必须在用人单位中连续工作满 1 年及以上。
4. 必须在生育前办理过独生子女证或者夫妻双方均办理过独生子女证。
5. 如果符合上述条件,但未享受生育津贴的妇女,可以在怀孕或者分娩后18个月内申请一次性生育津贴,标准为每月2400元。
6. 如果符合上述条件,但未享受计划生育奖励的妇女,可以在怀孕或者分娩后3年内申请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金,标准为每人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