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部分内容如下:
强化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建设,鼓励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挥区域“龙头”作用,整合担保资源,实现县域业务全覆盖,确保到2023年底,各市至少建立1家注册资本金10亿元以上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挥陕西省信用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再担保)体系建设中的龙头作用,建立科学合理的体系评价和评比表彰机制,研发批量化担保产品,推动全省担保规模增长;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新增支小支农业务占比达到80%以上,年化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强化机构能力建设,加快不良资产处置,实现资金快速回笼,促进机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