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可作为父母的继承人继承父母自建房,但特定的条件下存在继承权丧失。
依据《民法典》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继承关系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该顺序排列不因性别之异区别对待。
由此可见,出嫁的女儿是作为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而且继承权本身没有男女之分,也就是说不管是父母的儿子还是出嫁的女儿,享有同等的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