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如果在37天内未能找到足够的证据证明嫌疑人有罪,那么警方应当解除强制措施。以下是具体的情况说明:
如果在37天的刑事拘留期间未能找到足够证据,警方应当及时释放嫌疑人,无需再补充证据。这是因为刑事拘留的目的在于收集证据以支持可能的刑事指控,而不是无限期地延长拘捕时间。
然而,如果证据不足但警方决定继续羁押嫌疑人,他们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其他临时措施,直到获取更多证据或完成其他法律程序为止。在这种情况下,嫌疑人可能不会被立即释放,而是被转移到另一类型的监管设施,如保释或监视居住。
如果证据最终证明确凿充分,嫌疑人应当在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及时被移送至司法机关接受进一步的审判。
综上所述,刑事拘留37天后若证据仍不充足,不应再进行补充侦查或延长羁押期限,而应尽快释放嫌疑人。如果有新的证据出现,这些新的证据应该在案件移送给检察院后进行评估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