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报告、手术记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等,是医务人员对患者疾病的发生、发展、转归,进行检查、诊断、治疗等医疗活动过程的记录。
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十条:除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的医务人员,以及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或者医疗机构授权的负责病历管理、医疗管理的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病历。
因此,在正常情况下,只有您就诊的医院和相关医务人员可以看到您的病历信息,其他单位和个人在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是无法获取的。但是如果您的病历信息被泄露或者被不当使用,可能会对您的个人隐私和权益造成损害,因此建议您保护好自己的病历信息,避免被他人不当获取或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