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公务接待流程
2.1.1接到局办公室转发经局领导同意的接待方案后,5分钟内通知接待场所。
2.1.2接到方案后与方案制作部门沟通接待服务细节(就餐形式、就餐地点、客人相关信息及饮食习惯等要求)。
2.1.3主要领导参加的公务接待,请示局长是否需要接待服务人员到场布置及服务。
2.1.4按照接待方案印制接待陪同人员及来宾名单名签。
2.1.5制定公务接待菜单(以辽河口渔家菜为主),通知接待场所提供基础菜单,报会务接待科初审, 初审后报分管副局长和局长审定。
2.1.6接待人员在就餐前至少提前 2个小时到达接待场所,与酒店负责人员召开接待协调会。
2.1.7检查餐厅准备情况,台面标准化布置(白台布、主题桌芯)、名签、桌椅、衣架、饮品、服务人员配备等是否准备妥善。保证室内干净整洁、灯光明亮、空气清新,禁止室内有异味或喷洒空气清新剂。
2.1.8检查餐厅温度,冬季室内温度 23℃,夏季室内温度 24—26℃(如室内外温度达到相同标准,可正常使用自然通风)。
2.1.9反复与接待单位沟通,确定客人用餐时间及准确人数,如遇沟通不畅,及时向分管副局长和局长汇报,保证沟通顺畅。
2.1.10单纯就餐情况下,如领导或客人提前到达接待场所,可引领到会见室或餐厅等候。
2.1.11及时了解客人到达准确时间,按时上菜,保证菜品温度与质量。
2.1.12一楼大厅安排一名接待人员负责引领,再安排一名接待人员负责住宿房卡发放、司勤人员就餐、车辆安排等工作。通知酒店服务人员提前控梯,保证门前交通畅通。接待人员提前通知客房部按客房标准化要求做好客房相关准备工作。
2.1.13就餐期间,安排一名接待人员监台,观察了解领导用餐情况,监督执台人员做好标准化服务并做好记录,做好副省级以上领导用餐菜单的存档工作。
2.1.14就餐结束前 5分钟做好控梯工作,并根据来宾日程安排提前通知客房部将主要领导房门适时打开,做好引领主要领导到房间或安排好出行车辆等工作。
2.1.15按公务接待标准审核账单,签字确认,做好下一环节的部署,直至整个接待日程结束后,审签本次接待费用,并做好接待标准工作总结。
2.2接待现场协调要求
2.2.1每次接待前召开协调会,针对本次接待工作进行分工布置。
2.2.2召集涉及接待人员(包括厨师长、酒店经理)召开协调会。
2.2.3提前对涉及接待场所进行人员分工。
2.2.4对涉及接待场所按标准应求进行布置准备。
2.2.5对涉及接待场所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