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末,全国各大城市因燃放烟花爆竹而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事件逐年上升,民众要求政府采取措施禁放烟花爆竹
。
1988年,中央提出加强烟花爆竹的生产和燃放安全。1992年,广州市成为执行"禁燃令"的首个城市。1993年12月1日,北京市发布《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8个城区开启"禁放模式"。此后,上海、杭州、成都等国内主要城市纷纷开始执行"禁燃令",全国共有282个城市制定全面禁放烟花爆竹的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