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是国家封的国宝。
1962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积极保护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指示》,规定须保护两类动物,第一类是珍贵稀有特产鸟兽,第二类是经济价值高、数量稀少或目前虽有一定数量但为中国特产的鸟兽。在第一类共计19种珍贵稀有特产鸟兽中,大熊猫被列在首位。值得注意的是,尽管1962年的这一政策有着促进经济复苏的明显目的,然而提出系统性地保护在经济发展上并无助益的“珍贵稀有”动物,亦说明了国家层面对以大熊猫为首的少数动物所具备的象征性意义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