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选调生分配岗位的办法如下:
1.本科生选调生工作满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安排副科级职位;
2.硕士生选调生享受副主任科员待遇,在乡镇(街道)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在职数范围内安排乡镇(街道)党政副职,享受正科级待遇;
3.博士生选调生安排主任科员,在县(市、区)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在本市范围内统筹考虑,安排副县级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