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判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停车顺位:停车时要与道路行驶方向保持一致。例如,如果车辆的行驶方向为由西向东,该路段的停车位上,所有停放车辆都要车头朝东,车尾朝西。对向车道反之。或者按照车位内箭头顺向停放。
2.停车入位:把车停放在停车泊位内,车身完全入位,严禁越线、压线,严禁一辆车占多个车位。
3.停车合位:车辆要按照停车泊位设计车型停放。厢式货车、三轮车、二轮车不得占用小型汽车停车位。厢式货车应进入停车场停放,电动车、摩托车应停放在非机动车位内。
4.停车时段:如果有停放时段规定,则按照允许停放的时段停放车辆;如没有停放时段规定,则持续停放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
5.停车费用:按照规定缴纳城市道路停车泊位使用费。
此外,还有一点重要的安全注意事项:保持适当的停车车距。一般来说,保持1米至1.5米的距离较好。两个车的最低的间距也不能小于0.3米,在上下坡停车的时候,两车的距离应该加大。这样可以为车辆提供调整的空间,以及防止起步时候向前或者向后滑动,造成车辆的磕碰。
以上是惜福镇靠边停车的评判标准,请注意遵守,如有违规行为可能会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