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0元。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法院预收诉讼费50000元×2.5%-200元=1050元。如果不起诉,直接申请支付令,需预交1050元÷3=350元。起诉过程中除了案件受理费外,根据情况不同还可能产生其他费用,比如申请财产保全的话要交纳诉讼保全费。
诉讼费在法律文书生效后,人民法院将依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收取相应的费用后,多余的费用会依法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