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十五日
齐齐哈尔市供热法定时间为:本市采暖期自每年十月十五日始至次年四月十五日止。但这一供暖时间也会随着温度的变化而发生一定变化,各供热单位要保证按期供热,室内温度不得低于16℃。价格情况:市区居民热力销售价格为27.33元/平方米,与现行居民热价29.00元/平方米相比存在一定的下调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