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现行创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规定,在苏创业的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硕士以上学位人员、来苏留学人员、在苏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的外地户籍人员、在苏创业吸纳5人以上就业的外地户籍人员等,可以申请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但请注意,创业社会保险补贴是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按月拨付的,也就是说,申请者必须在自办实体名下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在欠缴或中断缴纳社保期间,是不能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即使进行补缴,也不予发放补贴。
因此,如果社保断缴后,只要在补缴后仍然符合申请条件,就可以继续申请创业补贴。具体申请流程和要求,建议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