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不属于政府机构,不归具体哪个部门分管。工会是指基于共同利益而自发组织的社会团体工会的一般法律性质是社团法人。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企业工会由政府工会管辖,乡镇企业由镇乡工会管辖。一般企业由县工会管辖,国有大型企业由省市一级工会管辖。 政府工会的全称叫工会工作委员会,专业管理各级工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