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押金保障费实际上是在住房租赁中,承租人为了取得住房使用权,在办理公房租赁手续时,向出租单位存入的一次性保证金。这种保证金的作用主要是为了保障出租单位的权益,防止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对房屋造成损害,或者在租赁关系结束后,承租人未能清理干净房屋,给出租单位带来不便。
需要注意的是,保证金并不能代替房租,但在租赁关系终止时,承租人可以收回本金。此外,如果租赁关系转变为买卖关系,承租人有权决定将所存的租赁保证金抵交应付购房款。
各地收取住房租赁保证金的方法不尽相同,有的按建筑面积收,有的按使用面积收,有的按居住面积收。收取的额度也不一样。这种做法是为了实现“以租养房”,即维持房屋的简单再生产,同时也是产权单位筹集住房基金、实现初步良性循环的一个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