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职工医保的视同缴费年限是根据下岗时间来确定的。具体而言,如果下岗时间在1998年10月31日之前,那么视同缴费年限为10年;如果下岗时间在1998年11月1日到2002年12月31日之间,那么视同缴费年限为15年;如果下岗时间在2003年1月1日之后,则视同缴费年限为20年。这些视同缴费年限的设定是为了保障下岗职工的医疗保障权益,让他们可以享受到与正常缴费人员相同的医疗保障待遇。值得注意的是,视同缴费年限并不等同于实际缴费年限,所以下岗职工在享受医保待遇时,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个人负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