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东坡,即苏轼,其《论书》一文涉及书法艺术的多个方面。原文中,苏轼强调了书法应有神、气、骨、血、肉五要素,缺一不可,真书与草书的难点,以及书法创作的心态等。其释文大致为:书法必须具备神韵、气势、骨架、血肉,这五者缺一不可,才能构成完整的书法作品。真书难在飘扬自如,草书难在严谨庄重,大字难在结构紧密无间,小字难在宽绰有余。书法创作时应心无杂念,追求自然之美,而非刻意求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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